党办、校办简介

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

一、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、校党委决定(决议)、工作计划、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,及执行校党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情况,及时向校党委汇报。

二、协助校领导处理校党委日常事务,根据校党委的工作安排,做好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。

三、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,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,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。

四、收集并转呈校内各部门向校党委的请求、报告,向各部门转达校党委领导的批示、意见。

五、负责协助校党委做好对外联络和对口接待工作,具体组织和落实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会议和活动。

六、负责安排校党委领导参加各种会议、外事活动、调查研究和考察学习等。

七、负责党委会议的议题收集、初审、阅批、送签、会议通知和材料准备等会务工作,做好会议记录,拟定和印发会议纪要。

八、负责草拟党委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决定、通知、信函、电报、领导讲话、规章制度等有关文件,负责审核、送签以校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。

九、负责党内文件、机要函件的管理,做好收发、登记、阅批、传阅、催办、归档、保管、清退、销毁等工作。

十、接待来信来访,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工作,收集、阅批校党委信箱、书记信箱、校长信箱和校领导接待日意见,做好意见的整理、送签、分发、催办、反馈、归档等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校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党委办公室保密工作,指导、监督、检查涉密部门的保密工作,查办失密、泄密事件。

十二、负责管理和使用校党委印鉴,做好校内党群部门印章的启用、发放、回收等工作。

十三、安排节假日值班,协助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安全、稳定、保卫等方面的重要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登载党委大事记和收集有关资料,参与学校年鉴编写工作。

十五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校办公室工作职责

一、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、校行政决定(决议)、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,及执行校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情况,及时向校领导汇报。

二、协助校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,根据行政工作安排,做好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。

三、根据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,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,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。

四、收集并转呈校内各部门向校行政的请求、报告,向各部门转达校领导的批示、意见。

五、负责全校性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、协调和落实,做好对口接待工作。

六、负责安排校领导参加各种会议、外事活动、调查研究和考察学习等。

七、负责校长办公会的议题收集、初审、阅批、送签、会议通知和材料准备等会务工作,做好会议记录,拟定和印发会议纪要。

八、负责草拟行政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决定、通知、信函、电报、领导讲话、规章制度等有关文件,负责审核、送签以校行政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。

九、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、登记、归档、保管、利用、销毁等工作。

十、负责校园网络的建设、维护和管理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报刊征订、信函收发和公用电话管理。

十二、负责校领导用车的调度、维护和管理,为各部门用车提供有偿服务。

十三、负责管理和使用校行政印鉴,做好各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、启用、发放、回收等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,协助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稳定、安全、保卫等方面的重要工作。

十五、负责登载行政大事记和收集有关资料,做好学校年鉴编写工作。

十六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